办法第二十八条专门就乘客正确乘用电梯做出了八条规定,如果违反,不仅将被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还将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1.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识的要求;
2.不乘用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3.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4.不拆除、破坏电梯安全警示标识、化工管道标识电梯使用标识、报警装置、电梯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5.不触碰、损坏消防电梯专用操作按钮;
6.不乘坐超过额定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7.不得携带危险化学品或者易燃易爆物品;
8.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工业管道标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