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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头路无标志导致行人受伤
发布时间:2014-05-09 09:44:14 作者:华讯标识
去年夏天,家住六合北门某小区的市民老王早起后外出散步。他选择了往小桥口方向走,管道标识因为这条路修好了很久,平时没见车子经过,行人也很少,相对来说很清静。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觉身体猛然往前倾,当即摔倒在了地上。当时,他感觉屁股疼得直钻心,想要爬起来,却没法动弹。后来,他才发现这是一条断头路,化工管道标识断头处有将近一米高的落差,他是一脚踩空才摔倒的。
老王在地上躺了好一会儿,才有路人发现。到了医院,老王被诊断为骨折,后来做了左侧全髋关节置换手术治疗,住院22天才出院,还落下了残疾。为了这次治疗,老王一共花了各种费用共计4万多元。他认为负责这条道路管养的六合市政管理所要对自己的受伤负责,于是多次找到市政管理所协商赔偿事宜。可对方却置之不理,后来他就状告市政管理所维权。
法院调查后,发现老王跌落的路段是人行道,且中间铺设了盲道,但却是一条断头路,无任何安全警示标识。这样的人行道出现断头,且上下路面落差较大,对行人的出行安全造成影响。六合市政管理所作为道路的养护单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对该路段疏于维护、管理,进而引发事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法院同时认为,老王明知自己眼睛不好,视力不佳,却未对路面情况仔细观察,小心行走,工业管道标识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六合市政管理所承担60%责任,赔偿老王直接损失11000多元中的6700元,并责成市政管理所立即排除道路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