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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衡阳市交警支队将掀起新一轮整治风暴,在城区开展以“两打”(打击“小绵羊”、打击非法中介)“三规”管道标识(规电、规停、规渣)和“四治”(治闯红灯、治乱挤乱插、治无牌无证、治酒后驾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为衡阳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高新开发区主要道路。整治内容包括:城区“小绵羊”非法改装及上路行驶,重点整治夜间扰民现象;各办事窗口非法中介从事不法活动现象;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载人(物)、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化工管道标识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和车辆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城区主干道随意停车,次干道停车泊位外乱停车,出租车不靠边停车上下客,公交车、县级班车等客运车辆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违法行为;渣土运输车闯禁区、闯红灯、超速超载、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人疲劳驾驶,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湘DZ”专用号牌、未粘贴车身反光标识、未安装侧后防护装置等违法行为;交通参与者随意冲闯红灯,机动车、电动车乱穿乱插、安全标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以及酒驾、醉驾和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规定,对于拼改装、大功率的“小绵羊”摩托车一律依法依规处理,对非法改装、非法销售的门店协调工商部门依法查封并从严处理,对查获的非法中介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对电动车乱搭乱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乱停候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先期以教育劝导为主,对拒绝接受劝导的,热电厂管道标识一律由执法交警予以依法处理。对查处的电动车安装遮阳伞、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拖移车辆至停车场,强制拆除,收缴伞具、伞座并依法从重处罚。
对驾驶人在车内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以口头教育警告为主;对经劝告后不及时驶离的,一律采取抄牌或当场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等措施予以处理;对交通流量不大的主次干道上联系不到车主、停车不入位的“违停”车辆,管道色环采取锁车措施;对城区主干道上驾驶人不在现场、影响交通的乱停乱放车辆,一律予以清障拖移。对公交站点或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电动车,一律依法依规予以查扣。
渣土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由各城区大队负责查处,重点查处白天(7:30至19:00)工作时间段发现的渣土车涉牌涉证、闯禁区、闯红灯、管道标签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
对查处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理,任何人不得讲情、不得降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