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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看见一些地方不按规则停车,从而导致被交警贴罚单的结果,其实很多时候有一些车主违规停车并不是有意为之,管道标识他们是受了一些误导。
误区一:
大家都停我也停
市民吴女士2009年驾照到手,可真正的驾龄却要从2014年春节算起。今年五·一期间,吴女士驾车出行,见到青少年宫门前的路边停了很多车,就放心大胆地把车停在了那里。
“我看见路边停了很多车辆,大家都停说明这里肯定可以停啊,没承想还是被贴了罚单。”吴女士委屈地说。
张德红告诫像吴女士这样没有停车经验的新手司机,停车切忌盲从。选择停车地点要仔细观察街道边是否有禁停标志、是否有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位标示线。再有,不要把有些路段道路旁施划有黄色虚线的临时停车区域误认为是可以停车的地方,路边的黄色虚线代表的是此区域可以临时装卸货物或上下人员等车辆的临时停放。安全标识道路资源毕竟有限,市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停再多的车也是违停,对违停的处罚从来没有“法不责众”一说,希望司机朋友们牢记。
误区二:
饭店门口随便停
张先生是驾龄5年的老司机,平日里应酬多。3月的一次饭局中,张先生驾车前往,见人行道上已被占满,就侧停在饭店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
“饭店门口停车正常啊,我还特意观察一下没有占机动车道,我要在这家吃饭,难道还开出二里地在走回来嘛?”对于被贴罚单,张先生归结于倒霉。
张德红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化工管道标识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酒店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如果没有设置规范停车位的,那么就不允许在此长时间停车。案例中张先生只考虑自己的出行方便而忽视交通法规的做法极不可取。
误区三:
车位已满我挤着停
李师傅是老司机,驾龄超过20年。他擅长“私设”车位。李师傅说:“现在市里的车太多,停车实在费劲,办点事也不方便。有时候划线的车位满了,我就贴过去停,虽然没有停在车位上,但远远一瞧整齐划一,耐高温管道标识交警不容易发现,再说也不影响通行啊。”
张德红介绍说,有些路段设有临时免费占道停车公示牌,但已经停满时,仍会有一些车主挨着最后一个车位依次停好,有的车还开上了人行道依次摆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所以停车指示牌周围没有划停车位的地方,也是不允许停车的。
张德红告诉记者,对于停车位的规划是严格按照道路宽度、转弯半径等因素综合考量的。案例中李师傅的做法看似整齐划一,管道标识生产却会为其他车辆的安全行驶埋下隐患。
误区四:
车位里不规范停车
黄小姐最近也吃了违停罚单,原因让她不解——逆向停车。“我车停在车位里了啊,就是车头在反方向,只知道不能逆向行驶,难道连逆向停车也不行吗?”
张德红告诉记者,还真不行。在道路上停放机动车时,必须顺向停放在交警部门施划的停车位中,逆向停放在停车位中也是违章停车行为。张德红解释说,逆向停车预示着你将来启动的时候要逆行变道或者调头,对正常行车带来潜在危害,这样停车不仅在停放时存在安全隐患,启动车辆后更是存在问题,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交通堵塞。一般来说,停车泊位分平行式、倾斜式与垂直式三种,管道色环这主要是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道路宽一些的设立倾斜式与垂直式要比同等距离的平行式多出一部分停车位,但无论哪种停车泊位,车主都应按位停车,严格来说一车占两位或骑线、压线等情况也属于违停。
误区五:
将公共停车位变成专用车位
市民孙小姐向记者反映,在百花园、百货大楼等商业区,停车位本来就很少,有的车主却长时间占据公共停车位,一停就是一整天,真是太不讲公德了。
张德红告诉记者,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不应该个人长期占有。根据交法规定,停车线分为蓝线、白线和黄线三种颜色。其中,黄线为专属停车位,多见于银行等企业门前。蓝线为免费停车位,白线为付费停车位。我市停车泊位虽多为白线,但一直没有收过费,这也就导致了一部分不自觉的车主长时间“霸占”公共停车位现象的出现。张德红表示,这种现象会在以后逐步实施的收费泊车中得到明显改善。
此外,为了缓解市民出行中的停车难题,管道标签在今年的交通标线施划中,除了在有条件的主要街路增加停车泊位外,繁华商业区周围及一些有条件的“背街小巷”,也将通过采取单行的措施来增加路边停车泊位。车位的使用效率提高了,车位增多了,市民停车难以及违停的现象自然就会下降。